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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管材为何不专用   管材展-钢管展-2014广州国际管材展-中国展出效果最好的管材展-巨浪展览-The 15th China(Guangzhou)Int'l Tube&Pipe Expo
2013年11月14日  管材展-钢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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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谋取些许利益,水渠工程管理所所长、副所长竟以国家拨款购买的农村饮水安全惠民工程专用管材(下称饮水安全工程管材)为筹码,与包工头串通一气,权钱交易。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义寿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林达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蒋伟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接访,发现犯罪线索

2013年4月16日,两名自称是桂平市江口镇大樟村村民的男子急冲冲地走进该市检察院驻金田镇检察室,一进门就要求见检察室负责人,说自己有问题要咨询。 

在见到检察室主任容艾远后,一位村民说:“几年前,国家拨款购买了一批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给我们大樟村、东升村安装自来水管道,但后来这事情却不了了之了,这批管材也就一直堆放在江口镇旧水厂。几个月以前,这批管材却被铺设到了罗山屯,这是为什么?” 

另一位村民接过话头说:“我们村什么时候才能吃上自来水呀?你们能帮忙了解一下情况吗?” 

两位村民的话引起了容艾远的高度警觉。“既然是国家拨款购买的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怎么会不按照规定铺设到了其他村呢?”凭着20多年的办案经验,他判断这里面极有可能存在问题。

送走两位村民以后,容艾远立即赶回桂平市检察院,将他们反映的情况向检察长卢海德作了汇报。 

“江口镇大樟村、东升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饮水安全惠民工程的一部分,是国家改善农村人畜饮用水条件的重点工程,是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工程。我们绝对不能容忍该工程中出现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要将这个线索查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卢海德下定决心。 

随后,卢海德安排侦查人员围绕该线索展开外围调查。 

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 

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赶往桂平市水利局查阅文件,向有关人员了解大樟村、东升村饮水安全惠民工程项目情况;另一路深入大樟村、东升村走访调查,并前往江口镇旧水厂管材堆放场地及罗山屯管材铺设场所查看情况。 

经过调查,侦查人员得知,国家在2000年的时候拨款210多万元购买了一批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用于安装江口镇大樟村、东升村、莲塘片区的自来水管道,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安装。该批管材之后一直被存放在江口镇旧水厂,因无人管理,部分被毁损了,还有部分丢失了。 

调查中,侦查人员还发现,罗山屯并没有被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一期工程规划之内,也就是说,罗山屯并不符合使用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的条件。 

综合调查情况,侦查人员分析认为,桂平市罗旺水渠工程管理所所长张义寿、副所长林达海以及承包罗山屯自来水工程的包工头蒋伟志(罗旺水渠工程管理所停薪留职员工)三人一定有问题。 

桂平市检察院决定先对蒋伟志进行传唤。到案以后,蒋伟志一直不正面回答侦查人员的问题,只讲工程如何难做、钱如何难赚,其他的则一问三不知。 

“你是怎么承接到罗山屯自来水工程的。” 

“罗山屯自来水工程是张义寿和林达海帮我联系的,但我们之间并没有不正常的经济往来。” 

“那你怎么会使用江口镇旧水厂的管材?” 

“张义寿和林达海告诉我如果材料不够,可以使用江口镇旧水厂的管材,他们说那批管材堆在那里风吹雨淋也是浪费,用了也不会有事的。” 

虽然蒋伟志一口咬定自己与张义寿、林达海二人之间没有不正常的经济往来,但侦查人员仍然敏锐地感觉到此事不会这么简单:作为罗旺水渠工程管理所的正副所长,张义寿和林达海二人不可能不知道罗山屯没有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一期工程规划之内,却还允许蒋伟志使用本该用于农村饮水安全惠民工程的专用管材,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审讯,还原犯罪事实 

经检察长批准,2013年4月24日,桂平市检察院对蒋伟志立案侦查。 

在侦查人员的连环追问下,蒋伟志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供认了自己与张义寿、林达海二人之间的权钱交易。 

2011年春节前,罗旺水渠工程管理所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将该所自来水厂的维修安装业务对外承包,承包人员必须是该所停薪留职职工。 

2011年4月初,罗旺水渠工程管理所将该所自来水厂的维修安装业务承包给蒋伟志,承包时间为两年,每年承包费为1.2万元。到了4月下旬,蒋伟志见没有工程可做,就向罗旺水渠工程管理所提出不再继续承包自来水厂的维修安装业务。后来,张义寿和林达海找到他,要求他继续承包下去,并表示自己二人可以帮助他联系业务和管材,所赚的钱三人平分。 

见有这样的好事,蒋伟志没有犹豫,立即答应了下来。 

2012年10月,张义寿和林达海为蒋伟志联系到罗山屯的自来水安装业务。在施工过程中,蒋伟志问张义寿和林达海江口镇旧水厂堆放的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能不能使用,二人表示可以使用。得到许可后,蒋伟志当天就从江口镇旧水厂拉出了价值13万余元的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并将其运到罗山屯施工工地使用。 


工程完工以后,蒋伟志没有忘记自己当初与张义寿、林达海二人的约定。他先分给二人现金各4万元,2个月后又再次分给二人现金各5万元。 

有了蒋伟志的供述,侦查人员决定接触张义寿和林达海。2013年4月27日,桂平市检察院拘传了张义寿和林达海。面对确凿的证据,二人自知罪责难逃,只好如实供述了自己收受蒋伟志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2013年6月26日,桂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义寿和林达海提起公诉,以涉嫌行贿罪对蒋伟志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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